Sunday, August 26, 2007

Week 35 - Sophomore Year

下午的时候接到一通电话,陌生的号码。每一次我接陌生的号码总会有一刻犹豫,不熟悉的人打电话给我干什么?当然也是有陌生的号码熟悉的人,但还是会犹豫一下子。这一次是有点像小学作文里面的情节(昨天和今天竟然让我经验了那么dramatic的事情,到底是怎么了),小学朋友打电话过来,而且还是失去联络了好久好久的朋友。

“我是你小学的好朋友呀。”

一听到这一句话我的记忆立刻飞过一系列的名字,小学同学的影像一个接一个掠过我的脑海。但停一停,好朋友。小学时期,算得上是我好朋友的只有四年级的那几个。现在就在我身后的笔插,是他四年级那年送给我的。果然猜对了。

我问他到底找我有什么事情呢?他说是昨天通过另一位朋友拿到我电话的,只是想联络回我而已……我听到这边就有点惭愧,因为我老早就把联络簿丢了,也没试过找他。我当时是心想,反正他们不会想到找我,我也没必要去找他们,所以就直接丢了。我小学时期最后的两年过得挺孤独一下,大概是因为这样才有这样的想法吧……现在证明失去了的还是会有回来的机会。

然后他说要来我家探访我。我说好啊好啊。然后他说那么明天就来找我吧……我楞了一下,明天?原来他说的并不是客套话(你知道的,那种什么“谢谢再联络”)。突然觉得实在太戏剧性了,今早起床的时候想都没想过会有朋友要跟我叙旧。可能我已经听过太多的客套话了(你知道的,那种“得空出来喝茶啊”),所以这一次会有一点……怀疑。看看明天怎么样吧。

这一个星期我就要开始大学第二年了,为了不要拿到Grade B以下大概会是很艰辛的一年吧。也很开心终于可以再次见到我的朋友们咯,虽然我的假期就这样忙忙碌碌地结束了。

Sunday, August 19, 2007

Week 34 - Family

是不是一种流行还是趋向?一组人可以自行form一个family,有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。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,但目前我已经有三个朋友家庭了。其中一个家庭还很畸形,一个妈妈六个女儿,那个妈妈到处勾三搭四,我成为了那个家庭的情夫,而且外传连同人家的女儿也搞……

不过hor,那是让我在学校的每一天都过得“幸福快乐”的一个好家庭,大家都很玩得!

最近的家庭是在internship期间formed成的,我成为了人家的爸爸(以前顶多做人家哥哥和弟弟,现在竟然升格成为爸爸了,岁月如流呀)。我这个爸爸上面还有爷爷,我也有爸爸的喔,但是呢这个家庭是有一点疯疯癫癫的,每次一家人聊天都会杀出于不惊人死不休的对话。例如:

我们正做动物尾巴时有人问:“喂这个尾巴要怎样?直接插进屁股洞里面吗?”

有人去Sabah回来后晒到脱皮了,那人竟然说那皮可以拿来煮腐竹薏米糖水……

有人告诉我们说她看过“有穿衣服的porn”……(大家突然傻掉)

有人的一个idea说可以买一架钢琴回来用来做,还要找人弹琴,两个人就跟着音乐的起伏来做……(我也傻掉)

有这样的一个家庭,我觉得……er我们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着。

Monday, August 13, 2007

Week 33 - 走钢线

印象中好像没有在这里提过这件事,虽然每天都在担心但确实每一次要写的时候都偏偏想不起,反而会写一些更无谓的事。

我记得当初上Moral Studies的时候,lecturer说这一科是有barring system的,如果超过三次缺席就会被禁止考试。如果没去考试就很容易fail掉这一科,下一次又要重拿,还要付钱。我当时心想我才不会跟这扯上关系呢,我一向不喜欢skip class,肯定不需要管什么barring system啦。

谁知道因为我这个internship,我真的要面临被barreled掉的危机。早前因为去La Salle已经缺席了一次(虽然有充足理由,但还是当作缺席,只不过是“有理由地缺席”)。早几个星期因为做这个internship而迟到两、三次,迟到只能拿一半的attendance(虽然有充足理由,但也只不过是“有理由地迟到”)。我和其他interns跟lecturer谈,她说她知道我们不是故意旷课迟到,但她还是不能徇私。她说如果我们被barreled掉我们可以写appeal letter,如果理由够valid还是有机会可以去考试的。

在我听来就是“仍然有机会不能考试,不是100%安全”。

早点走人去上课就不会迟到?如果我走了,我的小孩会怎样看我?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负责任。所以目前是没有解决方法,我也不懂我还剩下一次还是两次机会来迟到,我只知道这一次我正在走钢线。

(上两次签到full attendance时都不知道几开心,没想到签个full attendance也可以那么激动人心。)

Tuesday, August 7, 2007

College Town Chapter 12 - 4

方达凌晨在床上辗转难眠,田丰成出去之后就没再回来了,有好几次他觉得他听见了外面开门的声音,但却又没听见预料中的脚步声。窗外雾气弥漫,山风的声音啸啸地萦绕耳边,他看了看手表,已经过了两点。

傅阅军在房门外敲门,叫了一声:“喂,你睡了么?”

方达裹着被子,光着脚踏着潮湿的木头地板把门打开。傅阅军穿得一身厚鼓鼓地说:“我想我们是不可能睡着了,一起出去找他吧。”

方达问:“你知道他会去什么地方?”

“这个时候,除了学院外他还能去什么地方?”

“我怕他不想见到我们。”

“我怕他见不到我们会更气。”

“这倒是他的脾气。”方达点头。“等我一下,我换件衣就来。”

外面的天气比他们想象中糟糕。冷风非常强劲,呼呼地钻进他们身体的每一个毛孔。方达觉得他的耳朵快要断掉了,头也异常地痛。傅阅军直打哆嗦,揽着方达逆风而走。街上大部分的街灯都没亮,整条图顿路非常阴暗,傅阅军凭着记忆带着方达在黑暗中摸索,非常懊悔自己的建议。

“你有没有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们?”方达突然说。风声几乎可以掩盖他的声音了。

“没有。”傅阅军想起了自己被打劫的事情。天气那么糟了还有人会出来打劫?

“我有很强烈的感觉,有东西在跟踪我们。”方达抖着牙齿道。

傅阅军转了一个角,带着方达蹲了下来。黑暗中他们无法看见任何东西,但就如方达所说,他也感觉到有东西正接近他们。

“非常靠近了。”方达在傅阅军的耳边细语。不用方达说,傅阅军也知道了,那东西就离他们不过几个脚步的距离。

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非常微弱的橙黄光。以极缓慢的速度出现在他们的眼前,方达心里觉得那其实是一盏灯笼,傅阅军的心跳加剧,很清楚地看见那盏灯笼安稳地挂在一支细细的木枝尾端。

“怎么会那么奇怪?”方达的眼睛睁得非常大。他们看着那条木枝带着灯笼稳稳地从黑暗中伸出来。仿佛在看着放慢了的电影那样,木枝在啸啸风中似无止地延伸着……然后一只像是已经干枯的手跟着出现了……

“这怎么可能?”方达擦了擦眼睛。“你看到那指甲么?又尖又长!而且还涂得那么鲜红——”

“赶快逃!”傅阅军拉了方达以前所未有的力气一直向前跑。“那根本不是人!”

“我又感觉到了,我们躲不开的!”方达的心跳已经快得让他觉得痛了。“它很靠近我们——”

“不要转过头看它!我们不能够看到它的样子!”傅阅军的声音充满了恐惧和绝望。

“那我们应该怎么办?”方达觉得自己冷得快要失去意识了。

“我不知道!”傅阅军喊道。

The Simpsons Movie

相信这是很多人喜欢的动画,我也不例外,所以当得知已经出了电影版就很想去看。

电影秉承电视版的一贯风格,非常sarcarstic,片头一开始就来对买票进场的观众进行一番嘲讽。接着连Green Day也出场,听众对于什么保护环境的呼吁非常不屑……故事就这样无厘头地展开,围绕在环境保护的课题上。Just in case还有人没去看,所以还是不写plot了(还有一个原因,我现在觉得很懒)。也just in case有人对这部戏没兴趣,我会说他/她错过了一部很幽默抵死好笑的戏!

我喜欢的几个scenes:
1. Bart被罚写“我不会非法下载这部电影”。
2. 教堂里有人准备要告白时,Homer死命讲“Gay...gay...gay...”。
3. 教堂外的告示牌写着“请关上手机”。
4. 总统看着几本计划书说I'm elected to lead, not to read。
5. Bart发现他的学校沧海桑田后竟然是唯一完好如初的建筑物。
6. Bart被他爸爸老点,裸体skates过大街小巷。
7. Homer鞭打狼狗载他回家那一段。
8. 机器人拆炸弹时竟然因为太stress了跑去自杀。
9. Bart的邻居做了一杯爱心巧克力给他,我也想要啊……
10. Simpsons一家被通缉时,Bart的创造力令一家无辜的人惨被抓走!

还有很多很多很废的scenes啦,我现在想着要不要收这部戏…… Oh yea,不要相信电检局的分类,这一部戏definitely not "U"!

Monday, August 6, 2007

Week 32 - End of Harry Potter Series

哈利波特完结本

断断续续看了四天,还是看完了这最后一本Harry Potter。这四天我一面看一面拖延着时间,书本拿起看了一两章后又放下,过没多久(大概也只是十多分钟)又拿起继续看。很想赶快知道故事发展又不想那么快看完,典型的矛盾。

这一本有很多章都很精彩,气氛都几灰暗下,主角们危机重重,陷阱一个接一个,可以说是七本书之中最多险象环生情节的一本。在前几本书留下的一些问题也得到解答,例如说为什么第四本里Dumbledore得知Voldemort利用Harry复活后会觉得欣喜,还有为什么Dumbledore会坚信Snape不会出卖他,为什么Harry的眼睛是一个关键……

当然还有前几集的伏笔。做梦也没想到第一本里Harry的第一场Quidditch会是一个伏笔,第二本里的密室也起了作用,还有第六本里某些物件原来很重要……种种种种,都显示了作者的写作才能非常了不得。

我在看这本书的同时,身边有人迫不及待要告诉我结局,谁死啦谁结婚啦那些。这种行为我最不喜欢,破坏看书最基本的乐趣。而且他们让我觉得他们并不注重故事里面的细节,只是很肤浅地去知道'what',并没有去了解'why'。也幸好他们不知道'why',因为看完整本书后,我个人认为书里面的那些'why'(解释和伏笔)比起'what'更加让我拍案叫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