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February 1, 2015

15 Week 5 - Guzaarish

《Guzaarish》讲述的是一位著名魔术师在一次魔术意外后全身瘫痪,以积极的态度生活十四年后忽然向法庭申请安乐死的经过。他的请求挑战尊重生命的宪法而引起社会的关注。尽管面对强烈的反对声浪,他身边的朋友因为明白他的痛苦而跟他站在同一阵线,怀着复杂的情绪支持他争取安乐死⋯⋯

念Clinical Psychology的时候,在班上看过这部片。当时讨论到如果自杀是一种self-actualization,是不是应该受到支持?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,为什么相比起求生,自杀被视为比较不正面?从法律和一些宗教的角度来看,自杀甚至是一种罪。

电影里有一句话引起我的反思:“人有活的权利,也应该有选择死的权利。”如果人权至上,为什么不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方式死?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,人权得以维护;因为自杀对社会的影响可大可小,就这一点,选择死亡的权利自然不会受到宪法维护。

很多时候,人选择死是因为要结束痛苦。当痛苦超出了自己能承受的能力,死是解决问题的方法,令自己得到解脱。到了那个时候,已经没有self-actualization可言,整个状态被困在痛苦的漩涡中。我从humanistic的角度来看,可以明白那生不如死的心情真的非常糟糕,而且如果问题是永远不能改变的,说实话,我会觉得长痛不如短痛。不要告诉我,大家需要我所以我必须活下去⋯⋯如果我死了会对身边的人造成不良影响⋯⋯为什么为了大家,我必须苟且活下去?有没有人想过,那我呢?有人为我着想吗?如果说自杀是自私的行为,那么要求别人为大家生不如死地活下去何尝不也是自私?看电影的时候,我一方面希望主角能找到生存的理由打消自杀的念头,另一方面亦希望他的申请获得批准。因为活着对他来说是一种残忍。

看完电影后,我不禁想,人真的需要一个生活意义来作为活下去的动力。如果挣扎于减轻或摆脱痛苦,人生的选择就变得很狭窄(只有生或死)。重心只放在痛苦,只不过徘徊在痛苦的恶性循环中。把重心转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,才是恶性循环的出口吧。

3 comments:

yteng said...

的确,有时候生活非常不容易,活着真的很难受......很多事情做不到,很多东西很无奈,只是,我们还是可以用生命作出影响。当生命来到无法做事的情况,我们就继续做人;以生命影响生命,诉说精彩的生命旅程,数算每一天的恩典...

从宗教的角度,我们何时出生,何时死亡,都不是我们的权限,万物都有定时,那是上帝的旨意。因此,我们从来就不曾有'选择活'的权利,又岂会有'选择死'的权利?充其量,我们只是可以维护生活的品质与其他有利的条件因素。因此,自行决定自己的死期,就是试图在做上帝的工。罪,不在于一个人活得辛苦而求死的动机,而是他以人的身份要做上帝的工。人要成为神,被造物要成为创造主,这种'隐藏的'骄傲就是罪。

lezheng said...

原来如此

mantou said...

我朋友就像你在文中提起的生不如死,生活太多不如意的事情,工作不顺利,找不到爱人关心,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一事无成等等......或许有些人听起来有些荒谬,心里不认同他的想法。但从某个角度,我是认同的。因为我站在他的出发点想并存有同理心。

他说的某些部分我可以非常的了解,因为我在马来西亚也好,纽西兰也罢,也曾有钻牛角尖的想法。他说活着很痛苦,事事不如意。我回答说,活在这个世上,有谁的路是平坦顺心的呢?你可曾想过我们的一位朋友在意外过世,或许他还有很多愿望没实现,就这样离开人世了。为什么就不能珍惜我们现在拥有的活下去?如果就这样走了,想法是不是很自私?留下来的人就要承担痛苦?为什么就不能尝试用多角度去想呢?或许你们也会想,这也是别人自私的想法,你们就非得让我痛苦的活下去?

他经历的悲痛可能比我多很多倍,要站起来的勇气非常大非常大......他的生活失去目标重心,就像我以前那样......我希望他可以站起来,因为要活下去的权利不是人人都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