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23, 2017

17 Week 17 - 漫长的离职

才宣布13/10/2017是我的离职日,前几天我的上司说最好做到十月尾,因为工作交接需要时间。也许我最近看太多《Big Bang Theory》比较assertive,毫不犹豫地说“No~”,坚持13/10/2017离职,甚至不介意下班后处理工作交接的事。

讨价还价之后,我的上司建议17/10/2017。我说:“我想质疑。我们真的需要超过100小时来做工作交接吗?”我的上司说:“轮不到你来质疑。我的上司们不能接受草率地做这件事。”言下之意,她也被逼。

我后悔那么仗义,答应在上司去美国的期间留在公司帮忙。我说:“好。从三月到五月,从五月到十月第一个星期,从第一个星期到第二个星期,到现在第三个星期,我的离职一次又一次延期。17/10/2017是最后一次的延期。如果再延期,我这个月递离职信。”下定决心这不是一个能回头的地方。

作为一个想离职的员工,最希望主管们明白什么是见好就收。

1 comment:

bingwa said...

直接On the spot算了